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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2009年辽宁省、四川省计划及录取原则
整理自:2exam.com 2009-4-15 15:34:04

200年辽宁省、四川省计划及录取原则

 

辽宁省分专业计划表

专业

计划数

批次

科类

考试类型

专业备注

环境艺术设计

7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文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工业设计

2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文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视觉传达艺术设计

8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文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服装设计

1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文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影视动画

7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文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雕塑艺术设计

1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文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艺术设计(油画、国画方向)

1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文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艺术设计(书法篆刻方向)

7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文

秋季统考

承认我院书法专业测试成绩

环境艺术设计

2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理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视觉传达艺术设计

1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理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影视动画

2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理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艺术设计(书法篆刻方向)

1

艺术类专科批次

艺术理

秋季统考

承认我院书法专业测试成绩

合计             40

辽宁省分专业录取原则

1.      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,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均合格.

2.       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、色弱。

3.       艺术类(除艺术设计(书法篆刻方向)):高考成绩达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,以考生取得本省统考成绩统一排名,择优录取;

4.       艺术设计(书法篆刻方向):承认我院书法专业测试成绩,高考成绩达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,以我院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,择优录取;

5.       调档比例:根据各省(市、自治区)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,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%之内。

6.      报考志愿处理办法: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。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,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。

7.       加分处理办法: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,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。

注:我院设有预留计划。我院将根据线上生源数量,在择优录取的基础上,对计划进行合理调整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院将根据线上考生专业分布,本着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,对专业进行调整。请考生认真选择专业。             

 

四川省分专业计划表

专业

计划数

批次

科类

考试类型

专业备注

环境艺术设计

5

艺体专科批

艺体类--专业文考上线后按专业投档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视觉传达

5

艺体专科批

艺体类--专业文考上线后按专业投档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影视动画

3

艺体专科批

艺体类--专业文考上线后按专业投档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雕塑艺术设计

2

艺体专科批

艺体类--专业文考上线后按专业投档

秋季统考

承认省美术统考成绩

合计     15

四川省分专业录取原则

1.      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,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均合格.

2.       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、色弱。

3.       艺术类:高考成绩达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,以考生取得省统考成绩统一排名,择优录取;

4.       调档比例:根据各省(市、自治区)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,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%之内。

5.       报考志愿处理办法: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。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,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。

6.       加分处理办法: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,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。

注:我院设有预留计划。将根据线上生源数量,在择优录取的基础上,对计划进行合理调整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院将根据线上考生专业分布,本着录取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,对专业进行调整。请考生认真选择专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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